發布時間:2018年03月28日
2018年1月18日化隆縣中暉光伏發電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化隆縣中暉光伏發電有限公司雄先4.5兆瓦光伏扶貧并網發電項目驗收會議,進行了現場檢查和驗收(驗收組名單附后),參加會議的有化隆縣中暉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建設單位)、青海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設計單位)、安徽中徽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施工單位)、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環評單位)、青海浩陽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驗收調查單位)及二位專家(名單附后)組成。
驗收組聽取了驗收調查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報告的匯報,現場檢查了環保措施的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月18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式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化隆縣中暉光伏發電有限公司雄先4.5兆瓦光伏扶貧并網發電項目位于化隆回族自治縣雄先藏族鄉其達吉村,工程于2017年5月開工建設,于2017年10月建成并投入運營。本工程總裝機容量為4.5056MWp,選用多晶硅電池組件,組件規格為320Wp。選用50kW組串式逆變器共88臺。采用分塊發電、集中并網方案。光伏組件方陣采用固定式安裝,電池方陣的傾角為23°。
4.5056MWp太陽電池陣列由704個6400kWp多晶硅電池子方陣組成,6.4kWp的子方陣由20塊320Wp太陽能電池組件串聯組成。并網光伏電站由4個1.1264MW光伏發電單元組成。1.1264MWp發電單元由176光伏陣列、22臺50kW組串式逆變器和1臺10kV升壓變壓器組成;4個發電單元經升壓變壓器升壓并入1個入線柜,在10kV側開關站以1回10kV出線T接至10kV配網線路。
二、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委托廣州環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化隆縣中暉光伏發電有限公司雄先4.5兆瓦光伏扶貧并網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7年3月20日取得海東市環境保護局以東環【2017】59號文下發的批復文件,于2017年11月委托青海浩陽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化隆縣中暉光伏發電有限公司雄先4.5兆瓦光伏扶貧并網發電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表》,根據調查報告及現場檢查可知:
①生態環境:項目的興建和人類活動的增加不可避免地會對原有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本工程項目土方開挖4882m3,土方回填4710m3,剩余土方用于場內道路的修建和場地的平整。通過項目區植被恢復、綠化等各項環保措施工程的實施,項目區將形成合理的人工生態系統,增加了植被種類、覆蓋面積,植被覆蓋度基本達到20%。項目區及周邊區域地貌為草場,且遠離居住區,因此無需移民。項目區內未發現受國家保護的動植物,周圍無環境保護敏感目標。工程建設和運營過程中采取多種有效環保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對周邊生態環境的影響。
②聲環境:項目本身離市區較遠,保證了工程施工期不擾民。工程運營期主要噪聲為發電機組噪聲,噪聲排放值低于《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標準限值,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③固體廢物:由運行維護公司同一采購垃圾桶,并有運行維護車輛不定期清運至雄先鄉垃圾填埋場。保證了電站周邊沒有亂堆固體廢棄物的現象發生,減少了蚊蠅滋生。建設了危險廢物臨時貯存庫,廢舊電子元件臨時貯存后由青海德勝環能科技有限公司回收,不會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
④水環境:項目運營期工作人員4人,產生的生活污水少。因此產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場址周圍植被的綠化,并建設一座旱廁,產生的糞便用于周圍農田的施肥。對環境影響較小。
三、驗收結論
項目建設能較好地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政策,建設過程中較好地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各種污染物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公司制訂了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并能有效管理驗收資料齊全,項目符合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條件,目前,本項目已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將正式投入生產。
四、建議和要求
1、繼續對裸露地面進行生態恢復,防止水土流失;
2、箱變事故油池應采取防雨措施,避免雨水流入事故油池;
3、運營期危險廢物應嚴格執行“五聯單”制度,建立危廢處置臺賬、規范處置危險廢物;
4、編制事故油池應急預案,防止廢油泄漏。
公示期:2018年3月12日-2018年4月12日
舉報電話:0971-7177127
公示地點: